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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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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培养室管理规章制度
2009-12-13 00:00 admin    (浏览次数:)

1、本室是进行各种细胞培养的(准)净化级实验室,所有进入细胞培养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的规章制度,接受本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2、按预约制度使用细胞室。非实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细胞室。

3、按培养室的要求洗手、更衣、换拖鞋,将衣服存放在指定地点。实验用品尽量一次带入,进出细胞室请随手关门。严禁将与实验无关的易燃、易爆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带入细胞室;在本细胞室内不得进行病原性微生物等其它易污染物的操作。

4、培养实验所用试剂专人专用,以防止交叉污染。

5、使用仪器前认真阅读“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经管理者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仪器程序。使用后仪器恢复原位,并填写“使用情况记录”。如仪器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实验室老师。因操作不当导至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的损坏,追究实验者责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6、未经实验者允许,不得翻看其他实验者的细胞。不按规则进行操作造成他人细胞损失,需酌情赔偿。

7、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桌面、台面、地面,整理好用过的实验器材。观察培养箱中CO2的浓度、温度、供气压力等参数,待正常后方可离开。实验区用紫外线照射30分钟,并做好记录。将废弃物品带出操作间。

8、爱护实验室公共财物。节约使用常规实验耗材、节约用电。注意防火防盗,杜绝一切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9、进入细胞室的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清洁卫生值日安排。严禁随意反复进出培养室。每周做全面清洁消毒一次,超净台上滤网需每月清洗一次。在确认无菌室无人后方可开紫外灯杀菌。

10、禁止在培养室吸烟、进餐,实验过程中严禁喧哗、闲聊。

1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西医基础公共实验室。

 

西医基础公共实验室      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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