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本科生开放实验室是我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保证此项工作能切实有效地实施,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向本科生开放实验室工作:
1、各实验室应认真指导本科生进行实验,同时做好学生考勤登记工作,并有相应的本科生考核制度。
2、实验室应组织本科生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由指导教师根据其实验结果和学习态度进行考核。实验室同时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发表推荐工作。
3、各实验室在学期末应将开放情况写出书面总结,说明本科生的参与情况、进行实验情况小结、经验和成效等。连同学生考勤记录、学生实验报告或论文、考核结果等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将在本学期的实验室开放工作结束后组织学生评价工作,根据学生评价结果和实验室上报材料为指导教师核发带教津贴,为学生核记学分。
5、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