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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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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2009-12-12 00:00 admin    (浏览次数:)

        为适应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规范西医基础公共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购买和使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低值易耗品是指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小型医疗器械、实验室用的小五金、实验室用的消耗性物品以及办公消耗用品等(详细目录见附件)。

        2、各教学实验室在每学期末,必须填写下学期低值易耗物品的申购单,由实验室主任审批后,交给指定采购员进行购买;中期无特殊情况不再另外申购。特殊情况,需征得实验室主任同意方可申请购买。

        3、有关物品购买后必须统一存放到实验室指定的地方,并由专门仓管员进行入账登记,然后通知各教学实验室负责人统一登记领回使用。

        4、各室对领回的低值易耗品,必须设立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本室领用登记手续。期末统一核算本室低值易耗品剩余情况,并上报实验室主任。

        5、危险品和麻醉品、剧毒品由各室领回后,必须落实做好双人双管制度,并统一存放在实验室的危险品寄存处。

        6、实验室主任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相关的调剂及保管工作。

        7、实验室可考虑实际情况,酌情保留少量低值易耗品,以备急需之用。

        8、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实验室主任负责解释。 

 

 附件:低值易耗品目录

1、化学试剂。

2、玻璃仪器。

3、小型医疗器械:手术刀(剪、钳)、镊子、消毒棉花、纱布、口罩、白大衣。

4、办公用品:备课本、原稿纸、文件夹、签字笔、圆珠笔、复印纸、打印机硒鼓、打印机 墨盒、碳粉、各类光盘。

5、实验室用品:毛巾、洗衣粉、肥皂、卫生卷纸、一次性杯、电源插座、小五金工具(钳子、扳手、铁锤、试电笔)、清洁用具。

6、实验用气体。

西医基础公共实验室 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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