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目前高校毕业学生就业时均需提供《婚育证明》的情况,为更好地做好学生就业婚育证明的办理和统筹安排工作,请各学院统一集中到计生办办理2010年应届毕业生婚育证明。现将有关事项和办证程序通知如下:
1.各学院请在计生办主页(先进入校长办公室→点击计生办)下载在校学生婚育证明表格。
2.先由学生本人填写声明。
3.所在学院审核学生的婚育情况 → 签署意见 → 盖章(注:对已婚和生育的学生要做好审核工作)。
4.各学院将审核好的应届毕业生婚育证明表每人一份,统一拿到计生办盖章,并在计生办网页下载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填写、盖章一起交计生办。
5.注意事项:
(1)计生办一般情况下不对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婚育证明。每年均由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老师统一办理婚育证明。
(2)未婚者开具婚育证明后,又办理结婚的,必须将原未婚证明交回计生办。
(3)请提示学生将办好的证明妥善保管,计生办一般不再重复办理。
文件下载:学生婚育证明
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汇总表
计 生 办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