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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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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基础医学院教研室业务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7-04-25 10:18     (浏览次数:)

中医基础〔2017〕24号

 

关于印发《基础医学院教研室业务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教研室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学校每年向教研室划拨一定数额的教研室业务费。教研室业务费是教研室进行教学、科研等活动的重要保证,应专款专用。学院特制定《基础医学院教研室业务费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基础医学院教研室业务费管理规定

 

                          广州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7年4月24日

 

 

      基础医学院教研室业务费管理规定

一、分配标准:

按照学校的拨款标准进行金额分配。教研室人数少于或等于3人,建设经费0.4万元;4-7人,建设经费1万元;大于或等于8人,建设经费1.5万元。按照以上标准,2017年各教研室业务费明细如下:

序号

教研室

人数

金额(单位:万元)

1

中医基础理论教研室

7

1

2

中医诊断学教研室

11

1.5

3

内经教研室

6

1

4

中医文献教研室

5

1

5

医史各家教研室

6

1

6

医古文教研室

6

1

7

中医养生教研室

4

1

8

人体解剖学教研室

9

1.5

9

生理学教研室

9

1.5

10

病理学教研室

7

1

11

生物化学教研室

8

1.5

12

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教研室

7

1

13

组织胚胎学教研室

3

0.4

14

预防医学教研室

5

1

二、使用范围

1.购置教研室所必需的图书资料、教材、教参、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等。

2.资助教学类培训、学术会议、教学交流等费用。

3.支付与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的必要的调研差旅费。

4.不得列支招待费等费用。

5.未列入教研室经费使用范围的其他开支按照财务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三、经费管理

1.根据学校财务处要求,教研室业务费由学院统筹(教研室无单独开卡),院长签名授权报账。

2.教研室业务费由教研室主任管理,控制开支。

3.经费开支进行学院登记报账制度。

4.报账流程:

开支发票

 


经手人签名

 


教研室主任签名

 


学院党政办登记

(联系人:米菲菲)

 


院长签名授权

 


经手人预约报账

广州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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