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党办〔2011〕18号
关于开展我院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我校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广中医人〔2011〕84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在2011年12月31日前进行2011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洪创雄、郑洪
成 员:贺振泉、邝枣园、黎晖、陈虹、李建平、莫传伟、
周乐全、谭宇蕙
考核小组的日常事务由院党政办承担。
二、考核对象
学校本部2011年11月底在册的教职工(不含处级领导)。
三、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的时间跨度为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
四、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能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定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师行为规范》、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否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严谨治学;能否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能(20分):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勤(15分):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绩(25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未出现责任事故;本年度主编、参编教材是否被使用,且反映良好;本年度是否荣获科研成果奖或研究课题通过鉴定;本年度是否出版专业著作、发表专业论文及研究成果在教学、生产上被推广应用,产生效益等。
廉(20分):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做到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勤政廉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标准
(一)优秀:德、能、勤、绩、廉政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同类、同层次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并按分数高低和各单位应有优秀等次名额人数来确定优秀人选。
(二)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能力较强,年度考核分数75分以上。
(三)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四)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贪腐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年度考核分数60分以下;或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
1、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经教育无悔改表现。
2、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超过10天。
3、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包括误课三次以上)。
4、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不合格,经学校督导专家复核属实者。
5、严重违反教师行为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在册的教职工(不含处级领导)
1、被考核人首先做好个人总结、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各党支部范围内述职、考核。考核根据被考核人的年度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考核分数按照“六四”原则分配,具体为:考核小组对被考核者的考核评价占考核成绩的60%,教职工之间的考核评价占考核成绩的40%。
2、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掌握在所在党支部人员(不含处级干部)总数的15%以内。
3、学院将考核结果上报人事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我院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科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报送组织部。
(二)下列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办法进行:
l、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含试用期),不参加本次年度考核。但其中因公伤病假、女性工作人员产假及哺乳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3、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参加本次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4、挂职锻炼、扶贫或参加其他专项工作的人员,由挂职、扶贫或服务单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优秀的由学校考核小组确认,不占二级单位评优指标。
5、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其原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确定等次。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工作人员,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6、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7、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②受记过、降级岗位等级聘用(撤职)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七、时间安排
各支部于2011年12月29日前将《年度考核登记表》、《2011年度考核一览表》等相关材料报送院党政办。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按照有关规定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可按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数额计发一次性奖金。
(二)除首次就业的人员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薪级工资不予晋升,不予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3、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培训;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且停发下一年岗位生活补贴。
九、考核工作几点要求
(一)年度考核是一项为工作人员任免、晋升、奖惩、工资调整等提供必要依据的重要工作,请各支部、各科室做好思想动员,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全体人员都要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参与。考核小组将对各党支部考核结果进行抽样调查,如情况失实,将对有关负责人追究责任。
(二)各党支部的考核工作由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以免影响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进度。
十、考核工作几点注意事项
(一)《年度考核登记表》中“教研室意见”一栏由教研室主任填写签名,“考核成绩”及“考核结果等次”不用填。
(二)各党支部范围内的考核,即教职工之间的考核评价,采取互相打分、取平均分的形式,并按分数高低和各支部应有优秀等次名额人数来确定优秀人选,优秀年度考核分数须在90分以上。
(三)各党支部须上报的材料:
1、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教研室主任签名),文字版。
2、《2011年度党支部考核情况一览表》(须支部书记签名),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附件:
1、2011年度考核各党支部可评优秀等次人员控制表
2、年度考核登记表
3、2011年度党支部考核情况一览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