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党政职能部门: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进步和基础研究奖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推荐2010年度广州中医药大学科
学技术奖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的条件
推荐项目应符合《广州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进步和基础研究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统一按基础研究与应用
技术两种分类进行申报。
具体要求如下:
⒈推荐项目属于属于应用类的应是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评估、专利授权、行业审定、有
关部门确认等。),基础研究应由同行评议书等相关证明。(未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需在申报奖励前提交成
果鉴定的材料以及要求鉴定的时间)
⒉推荐项目其推广应用或论文和专著公开发表、出版一年以上。
⒊推荐项目必须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属于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
开发的成果。
⒋推荐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并提供了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已获得专利权、
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已获得的动物品种权、植物品种权、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证书;基础理论研究成
果必须是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并为同行认可的。
⒌推荐项目时,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
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二、推荐项目材料要求
1、提交《广州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一式2份(附件1),并附上科技成果评价(或相应的技术证明)
材料、应用证明、研制工作总结报告、查新报告以及其它应附的材料。所有附件按顺序附在推荐书的后面合装成
册。
2、各二级单位需提交《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附件2)。请按不同专业评审组分页填写所推荐的项目,并将
《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dshlzzh@gzhtcm.edu.cn邮箱。
三、推荐项目受理
1、推荐项目的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办公楼709室
联系人:刘子志 联系电话 39358469
附件:推荐书与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10.12.31
我院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上午10点前,请积极申报,及时提交到院办。
基础医学院办公室
201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