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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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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规则
2009-12-12 00:00 admin    (浏览次数:)

1、防火、防爆、防盗。实验设备要定时检修,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实验室、实验准备室、实验办公室分开,实验室及走廊不得堆放自行车及其他生活用品。

3、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烹煮食物,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

4、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实行领用审批、登记制度。

5、实验动物的领用、保管、喂养及善后处理要严格按照动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6、实验后的微生物要及时高压灭菌,防止污染传播。

7、高压容器、易燃与助燃气体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外。

8、离开实验室必须关好门、窗、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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