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
根据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通知》(广中医校办〔2021〕289号,附件1)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大学2021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原则。
二、参评对象
限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含2020年7月仅申请毕业12月获得学位的,不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三、评选标准
(一)论文作者思想品德端正,学术作风严谨,在科研能力上表现突出;
(二)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研究成果较突出,达到国内外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收益或应用前景;
(四)博士学位论文应反映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本研究课题有创造性见解,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硕士学位论文应反映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
(五)材料详实,书写规范,文字表达准确,逻辑严密,引证规范;
(六)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均为A;
(七)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全票同意授予学位者或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
(八)博士论文作者未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硕士论文作者未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九)论文作者在校期间已取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成果(以第一作者在高水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等,成果署名单位必须为“广州中医药大学”);
(十)上一年度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专家评阅结果为优秀者,可直接认定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如已经获得学校优秀学位论文者,不重复认定。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比例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本年度获得博士学位总人数的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本年度获得硕士学位总人数的5%。
同一导师,于同一年度指导同一层次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则上申请推荐不超过1篇。
(二)评选流程与时间安排
经个人申请(10月26日前)、材料公示、专家评审(11月 1日-5日)、结果公示和学位评定分委会评议(11月10日前),产出学院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后,大学将再次组织专家复议,最后对2021年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予以公布表彰。个人申请要求如下:
材料名称 |
电子材料 |
纸质材料 |
材料要求 |
学位论文 |
PDF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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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填写,成果可包括在校期间至申报时取得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已公开发表、公开获得的论文、奖励和专利等。详细要求见下通知。 |
中英文摘要 |
PDF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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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推荐表 |
1. PDF 1份(含签名) 2. word文档1份 |
1份(含签名) |
作者简况表 |
PDF 1份 |
1份 |
推荐汇总表 |
word文档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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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支撑材料 |
PDF1份 |
1份(装订成册) |
盲审评阅书 |
1. 博士 3份(均为A) 2. 硕士 2份(均为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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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材料要求:
a. 成果中每一项材料一个PDF文档;
b. PDF文档命名,论文“学术论文1.(序号)+题目”,奖励、专利“奖励/专利1.(序号)+名称”;
c.10月26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以“***级博士/硕士+姓名+2021年优秀学位论文申报材料”命名后压缩文件发到邮箱010701@gzucm.edu.cn;
纸质材料要求:
a.成果支撑材料单独装订成册,编写目录,按目录顺序装订材料;
b.中文论文包括专著封面、版权页及作者页全文复印件;三大索引收录论文包括检索报告、检索说明(共同第一作者)、全文复印件;学位论文奖励、科技奖励等证书复印件等;
c. 10月26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用档案袋封装并写上“博士/硕士+姓名+获学位时间”及联系电话,交到基础楼424李嘉丽老师处。
五、表彰奖励办法
(一)优秀学位论文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二)被评为优秀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三)对被评为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文件《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公示期间存有异议的学位论文,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
(二)如有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主要研究成果不成立等问题,一经查实,撤销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称号,追回奖励,并按照学校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李嘉丽
联系电话:020-39358024
基础医学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