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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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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1-11-03 00:00 admin    (浏览次数:)

各科室:
为迎接55周年校庆暨基础医学院2010-2011年度学术年会,表彰近两年来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会等各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院决定组织开展表彰先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名额及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先进科室6个:全院各教研室、实验室
先进工会小组3个:全院各工会小组
先进个人:
教学工作先进个人10名:专职教师或教辅人员
科技工作先进个人10名:全院在职教职工
青年科技标兵6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教职工(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产学研工作先进个人3名:全院在职教职工
优秀研究生导师7名(其中博导2名,硕导5名):学院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
管理工作先进个人6名:(院领导不参加。)科室主任、(无正主任或由院领导兼任正主任的)科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院级秘书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3名: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
成教工作先进个人2名:成教工作人员、上成教课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业绩时间:2010.1——2011.10
(一)先进科室
1、全体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未出现教学差错或事故。
2、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坚持每周一次举行科室会议或学术活动。
3、科室整体团结协助,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相互支持,共同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形成较强的团队精神与集体凝聚力,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积极开展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在课题立项、成果获奖和论文发表等方面近两年成绩显著。
5、认真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措施,未出现事故。
(二)先进工会小组
1、工会小组有健全的年度工作计划,关心组内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会小组有较强的凝聚力。
2、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发挥民主管理作用,发动教职工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3、组织、发动教职工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加强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和参与院工会举办的活动,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
(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A. 专职教师: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分配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各项任务。模范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掌握科学教学方法。业务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深受学生欢迎。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成绩突出。在课堂教学中积极开发、引进和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注重教材建设;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承担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具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任一部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或编委
2)发表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3)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研究或教学技术课题一项
4、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团结协作,乐于助人,能正确处理好教学与其他工作的关系。
5、坚持以学生为本、关爱学生。
B. 教辅人员
1. 积极承担辅助实验教学工作;
2. 积极参加实验室的管理和建设,协助做好实验室开放等工作;
3. 认真钻研业务,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技术;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四)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1、主持省部级或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以上;
2、纵向科研经费10万元以上(文史社科类2万元以上);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或者科技核心)或本学科最高级别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者发表SCI论文1篇以上;
4、主编专著(非教材类)一部以上;
5、获得校级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五)1项以上;
6、有产学研对外科技项目合作者(以合同书为准);
符合上述六项推荐条件中的两项,即可申报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五)青年科技标兵
符合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的六项推荐条件中的一项,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即可申报科技工作青年标兵。
(六)产学研工作先进个人
1、产学研合作意识强,在实践中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2、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积极加强产学研合作,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活动。积极推进构建产学研合作创平台,或与1家以上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七)优秀导师
1、政治思想好,业务精湛,教书育人,关爱学生。
2、培养研究生治学严谨、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3、所培养的研究生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正式期刊发表论文
(2)获得奖学金
(3)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4)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奖
(八)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
2、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组织能力,带领科室或党支部全体人员团结合作,共同进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3、院级秘书协助院领导在相关工作方面较好地完成任务。
(九)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会工作,积极带领工会会员开展各项活动,取得良好成绩。
2、主动配合学院党政部门开展工会工作,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工会的各项活动,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得好。
3、能及时了解、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工会会员排忧解难,为教职工办实事、好事,群众基础良好,深受工会会员拥护。
(十)成教工作先进个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热爱成人教育教学工作,能熟练运用继续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乐意承担继续教育教学任务,教书育人,教学效果突出,深受学生、学员欢迎。
2、热爱成人教育管理工作和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熟悉管理业务,管理能力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能耐心细致做好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工作,善于进行工作上的沟通,工作效率高,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深受师生的肯定,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各集体及老师根据条件自愿申报。
1、先进科室和先进工会小组分别由各科室和各工会小组自愿申报,填写《基础医学院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1),由所在科室主任或工会小组长签字后,报学院党政办。
2、 请符合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老师填写《基础医学院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由所在科室加意见(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由学院工会副主席加意见;党支部书记申报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由学院党委书记加意见)后,报学院党政办。
(二)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专门的资格审查小组,依照评选条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
(三)组织评审
学院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依照评选条件,组织评审,确定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表彰
学院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四、有关要求
(一)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评选。
(二)各科室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在评选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荐质量,按照评选条件,真正把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
(三)请于11月9日前,将推荐表一式2份报送学院党政办,电子版发到陈虹邮箱。
(四)《基础医学院先进集体推荐表》、《基础医学院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也可以在基础医学院主页下载。

附件:1、基础医学院先进集体推荐表
2、基础医学院先进个人推荐表

联系人:陈虹,电话:39358559

基础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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