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基础医学院2023年秋季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名单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位导师、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外国留学生):
为全面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强化预答辩环节在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中的关键作用,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预答辩对象
拟于2023年下半年申请答辩的所有博士研究生。经培养审核,以下名单中的博士符合参加预答辩,现对预答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28日—30日,有异议者于公示期间实名向学院党政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8024,邮箱:lijiali@gzucm.edu.cn。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导师 | 专业名称 | 学位 类型 | 学生类型 |
1 | 20202110091 | 王瑶 | 骆欢欢 | 中医基础理论 | 学术学位 | 境内全日制 |
2 | 20202110097 | 任朝莹 | 李灿东 | 中医诊断学 | 学术学位 | 境内全日制 |
二、预答辩形式
2023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院导师组织,博士研究生本人导师不列席预答辩。后续如若学校组织校级预答辩,被抽中参加校级预答辩的同学以校级预答辩结果为准,具体另行通知。
三、学院层面预答辩工作安排
(一)预答辩时间
2023年10月15日前组织完成。
(二)预答辩形式
所有境内博士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博士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中国台湾和外国留学博士目前在中国大陆的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不在中国大陆的请填写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视频预答辩申请表》,审核通过后采用线上答辩方式进行。学院对博士预答辩进行抽查督导,所有博士生务必提前上报附件2《预答辩申请表》及附件3《预答辩汇总表》。
预答辩流程如下:
(1) 预答辩专家组组长宣布预答辩开始,博士依次逐一进行预答辩;
(2) 博士研究生以PPT形式报告学位论文,10分钟/生;
(3) 专家提问、申请人即问即答,时间限定15分钟;
(4) 预答辩会休会,相关人员离场,预答辩专家组对论文作出评价,并填写附件4《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
(5) 专家组组长宣读表决结果和对论文的评语;
(6) 预答辩会结束;
(7) 预答辩专家意见反馈给导师。
(三)预答辩专家
聘请专家要求:由导师或教研室聘请预答辩专家组(校内外不限),由3~5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教授组成,其中至少有1~2名博士生导师。同时可参照学校层面的要求自行建立预答辩专家组。博士研究生本人导师不列席预答辩。
预答辩专家酬金:公示无异议者将上报大学,大学将按每生1175元下拨预答辩经费。预答辩结束后填写附件5《博士预答辩专家劳务发放信息采集表》并发送电子版至李老师处,学院按标准下拨个人银行账户。
(四)其他说明
预答辩评议结果分为三个等级,A级:好,B级:较好,C级:一般,A级者视为预答辩通过,则进入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阶段。B级者,应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正。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C级者,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在导师指导下,作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三个月后重新申请下一次预答辩。
(所有文件请学生一定做好备份留底)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视频预答辩申请表
附件2: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附件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汇总表
附件4: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
附件5:博士预答辩专家劳务发放信息采集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年9月29日